打桩机

本文转自:太原日报

1月24日从市生态环境局了解到,从即日起,我市将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全生命周期监管治理,非道路移动机械从购买、使用、维护到报废的全过程,将全部纳入环保监管,同时,把机械所有人使用油品质量纳入重点监管。

实行环保准入制度

非道路移动机械主要包括挖掘机、起重机、推土机、装载机、压路机、摊铺机、平地机、叉车、打桩机、铲车、牵引车、摆渡车等,常出现在施工工地、物流园区、大型工矿企业等地,流动性强,使用范围广。

我市明确,凡未进行编码登记、未取得环保标识牌、排放不达标、未进行深度治理并复检合格、检测报告单时间显示超过1年以及未与“太原市非道路移动机械监管平台”进行定位联网的非道路移动机械,严禁进入我市各类现场作业。市生态环境部门将与城管、住建等部门开展常态化联合执法,将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污染防治纳入日常监督管理工作中,增加抽查频次,清理辖区内未编码登记在用机械,做到发现一台、编码一台、管控一台,实施动态管理,严厉查处机械、场内作业车辆超标和冒黑烟问题,确保重点场所、机械类型、数量监管全覆盖。

明确了“身份证”办理流程

非道路移动机械如何办理“身份证”、取得环保标识牌?市生态环境监测与科学研究中心有关负责人表示,自3月1日起,按照调整后的流程,申领环保登记号码标识贴,第三方检测机构负责现场核实机械信息,向各直属分局提交检测报告,领取及粘贴环保登记号码标识贴。各直属分局非道路移动机械监管专职人员负责对本辖区所登记机械信息进行现场审核,核实机械和发动机铭牌登记信息与机械实际情况是否一致。市生态环境监测与科学研究中心非道路移动机械监管平台管理人员负责对机械登记信息和检测信息在线审核,制作并向各直属分局发放环保登记号码标识贴和信息采集卡。

我市将建立非道路移动机械全生命周期台账,建立(机械所有人—检测机构—分局监管人—中心审核人)一对一台账和全生命动态数据库,进一步明晰非道路移动机械环境管理中“检测、审核、发放、管理”等各环节的责任。同时,向社会发布非道路移动机械检测和标识牌发放详情,接受社会监督。

严查使用不合格机械的工地

按照要求,施工单位(工程建设单位)在进入施工现场前,应建立机械使用台账(包括用油台账),且向所在地县级生态环境部门登记报备计划使用的机械相关信息,包括设备名称和编码。作业现场负责人应查看非道路移动机械的环保登记号码标识贴、环保信息采集卡,确保进入建筑工地的非道路移动机械已完成编码登记,并有一年以内检测合格的检测报告。同时应当在

转载请注明:http://www.aideyishus.com/lktp/1603.html

------分隔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