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打桩机 >> 打桩机资源 >> 信宜悲剧为了贪图方便酿造车祸,结果被判
新朋友请点上方↑↑蓝色字体“信宜生活圈”加
法官说法
信宜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张某擅自在其家附近公路停放打桩机,是占用道路从事非交通活动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而且未在安全距离外设置警示标志。张某对损害结果的发生存在主观过错,且主观过错与损害事实之间具有直接因果关系,构成不作为的侵权,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交警部门作出的事故责任认定书正确,法院予以采信。故原告的诉讼请求于法有理有据,法院予以支持。经核实原告的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抚慰金合计为12万元。因此,信宜法院依法判决张某赔偿梁某家属损失合计12万元。被告张某在一审判决后,服判不上诉,并且向原告及时履行了判决义务。
版权声明:信息来源茂名网版权归原创者,若涉及版权,烦请联系我删除.
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合集#个上一篇下一篇